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、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需要改变号牌号码的进行选号。选号规则如下: 1、悬挂小型汽车号牌(除沪C号牌、出租车、货的、私人营运、教练车、租赁车、领馆车、警车)的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、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需要改变号牌号码的,可以自编号牌号码。 2、号牌号码由5位序号组成,第一位和最后一位必须是数字;第二、三、四位中任意一位且只有一位必须是英文字母,26个英文字母中“I”和“O”不能使用;数字不能全部为“0”。 例:沪A/0A123,沪A/00A12,沪A/000A1;但不能是A/0A000。 3、可根据自编号牌号码规则,直接输入您自编的号牌号码进行查询和确认。 4、可使用“任意号码”输入通配符,进行模糊查询。使用方式如下: (1)在需要位置点击“任意号码”输入通配符,最多在两个位置使用“任意号码”; 例:沪A/*A888,沪A/6**66 (2)完成输入后点击“查询”按钮。系统将根据号牌号码使用情况,随机查询出最多20个待选号牌号码; (3)点击待选的号牌,按提示确认号牌号码。 5、选号机上每次查询和确认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,请注意屏幕上剩余时间的提示,超过时间还未确认号牌的,此次操作无效,2分钟后才能在同一选号机上再次进行操作。 6、序号中英文字母分六批投放,第一批为A、B、C、D;第二批为E、F、G、H;第三批为J、K、L、M;第四批为N、P、Q、R;第五批为S、T、U、V;第六批为W、X、Y、Z。
自编选号流程: 第一步:在选号机上扫描排队叫号凭证上的一维条码,信息显示后请仔细核对所有人、品牌型号、车辆识别代号和号牌类型信息; 第二步:在选号机上编写选择的号牌号码; 第三步:点击“查询”按钮。如该号牌未被使用,即可按提示确认号牌号码;如该号牌已被使用,请返回重新编写。 第四步:根据提示选择是否打印临时行驶车号牌。 第五步:根据提示选择并确认号牌领取方式。 第六步:打印《号牌领取通知书》。 第七步:按《号牌领取通知书》上提示的流程办理。
The EN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