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教授的《品三国》虽然早看过一遍,这次拿出来复习才留意到附送了一张VCD,其实就是《品三国》上册中《我的历史观》的演讲版。Youku上的链接: </embed> 虽然我早在N年前写《反思录》时,第一篇就写了《给权利的野马套上辔头》,其实我想说的话只是易教授的《我的历史观》的一个真子集。在《我的历史观》中,易教授把问题抽丝剥茧开来,从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的真伪谈起,到“底线”和“顾忌”的概念,在延伸到“道德”和“法律”的层面。易教授旗帜鲜明的结论:“道德真正能够使人有所顾忌吗?我的结论是不能。 ”最后,回到德治和法治的问题,易教授更是妙语连珠:“其实不是的。中国古代的问题,主要不在于主张“德治”,而在于实行“君主制”。美国人能够防止他们的总统作恶,也不仅仅因为“法治”,还因为他们实行“民主制”。民主制主权在民,政权民授,总统自然可以监督。君主制主权在君,君权神授,谁能奈何得了?” 当法律变成整个社会唯一可以信赖的东西时,就必须撇开法律上的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不讨论,而是必须来看看立法的过程。易教授同样是一针见血,他说,美国之所以法律完善,因为他们再设定《宪法》时,首先把法律所规范的对象(尤其是总统)作为小人,并对其可能的为恶作出假设并加以规范,而我们呢,则相反,遵循孔老夫子的人治观点,为了避免“民免而无耻”,所以我们的法律把约束对象作为君子进行规范。这也就造成了古代中国和现在中国所遇到的法律问题:法律没有足够的约束。 用我自己的话来讲,法律没有约束力,就表现在两个方面: 首先,没有对应的法律。很多时候,我们有的只是《条例》。所以才有许霆恶意ATM取款17.5W就被判处死刑的例子,而作为对比,那些贪污高达数百万之巨的,也不过数年或数十年的牢狱之灾;而这些《条例》除了更新缓慢之外,它本质上是代表了其行业的利益,所以其不可避免的偏向本行业,这也是这么多垄断巨头(银行、石油)始终没有被诉讼所困扰的原因。现在,这个受益群体还要加上公路执法大队,尤其是闵行和浦东。 其次,打不起准能打赢的官司。说“打不起”,不仅仅是经济层面,还包括时间层面。冗长的立案、开庭等流程就足以拖垮一个普通个人和家庭,更别说作为个人的能力根本无法胜任的取证过程了,连CCTV在报道电视购物等骗局时清一色用了纽扣摄像机。所以,层出不穷的电视购物诈骗、短信欺诈、电话诈骗等等,在其金额较小而不足以让警察关注,单独的个人根本撼动不了这些势力,更何况,还有针对个人的报复和打击,闵行倒钩案里,张军案甚至遇到法官大闹单位的笑话。 以上,如此种种已经打消了偶做愤青抑或粪青的念头,尤其是我听了CCTV2《经济信息联播》在报道深圳重罚交通违规时,那个美女主播(史小诺)说的一番评论“靠重罚能避免交通违规吗?恐怕不能,最终还是要靠大家自觉才行”之后,我更是连做P民的打算都取消了,因为做一个了解前因后果的P民也很痛苦,尤其还是一个能翻墙的P民的话。 最为搞笑的是,Sohu和163的新闻主页的弹出广告居然变成公安的口号,一个卡通的警察郑重其事的要大家注意防范坏人。于是,偶下定决心,专心做一个愚民,一个自己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愚民,我还会努力让自己相信Youtube,Facebook封得有道理,《南方周末》开天窗很不好。。。 是为之记。 Alva Chien 2009.11.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