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效力的这家著名软件巨头有两个优良的传统。第一个传统是开发阶段,每在内部DEV系统中创建一个Object,都必须制定Responsible Person,哪怕这个人根本跟Created by和Last Modified by完全没有关系,这样在这个Object出现问题时,使用者都能找到对应的解决问题的那个人。第二个传统是,当一个Module在上市一段时间后,根据Customer的Feedback来决定是否把Responsibility从Developer手里移交到IMS(一个专门的部门),这样可以让Developer从繁重的Responsibility中解脱出来,全心投入下一个Module的Design和Implementation中去。

Responsibility,一个琅琅上口的词汇。所以,和我一起共事的老外们经常把Responsibility说得山响。不知道为什么,每每此时,我都无法抑制的想到每年的3.15。

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,在我们大陆,只有在3.15这段时间,厂家才会认真的把售后作为他们的responsibility来看待。这种思想之牢固,已然对生活在其中的我们产生巨大的影响。屋脊上曾经有个ID很炫耀的发帖说他在美国如何了得:他付钱买了Canon的EF 24-205 F4L IS USM,然后在三个月服务期限(希望我没记错)即将到来时将镜头退掉。在这里,我不想讨论此人的作为,也不想对他玷污中国人尊严发表意见,我只想说,为什么美国的售后会如此之好?而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,我们都有一个共识:即便在国家明文规定的三包条例期限内,想要退货或者换货也是一件很搏人品的事情,因为精明的卖家会以种种精明的手法来回避售后,比如对明显的缺陷视而不见,比如强制买方付钱去权威部门做检测。

曾经陪几个朋友去星光买镜头,他们花了一个下午来仔仔细细的挑镜头,任何一点瑕疵都不肯接受,哪怕店员脸色写着明显的不情愿,其实,这种购物方式已经成为最流行的方式。所谓的“钱在谁手里,谁就是大爷”。所以,得不到良好售后服务的我们,往往把这股怨气发泄在售前。想来,买车也是同样的道理,在今年这样惨淡的市场下,很多4S店在销售上是贴钱卖的,尤其在每个季度为了拿到厂家返点而冲销量那段时间,4S一直在亏本买车,然而,他们大抵还是盈利的,因为他们的维修部门富得流油,这个已经是行规。

很长时间以来,我们对“两年前2000 CNY购买的电视机,维修换一个电路板要花1000 CNY,而其现在的市场价就是1200 CNY”的新闻已经免疫了,起码我已经无动于衷了。各大跨国巨头显然已经适应了中国国情,于是富有特色的把维修业务外包了出去以降低成本,而“个别”达不到标准的维修站捅出对品牌伤害性很大的事情时,这些企业的公关部又轻易的拿出资金来进行危机公关,比较从Baidu、Google不仅对关键字排名收费,还有个“大客户关怀部”。

企业如是,人亦如是。君不见,一诺千金始终是难得一见的美德,更何况我们处在一个奇妙的时代:我们把盗版软件用得理直气壮,我们闯红灯得义无反顾。

是为之记。 Alva Chien 2008.09.18於家,上海。

PS. 总算写完这个系列,本来是想在多多出生之前把自己这么多年胡思乱想凝结成文字,可惜,这一拖就拖到今天。Anyway,可以收工了。